一模一样的车,一模一样的人,一模一样的违法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5-11-27 08:05

近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工作部署,在南北大街路段组织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20时35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驶近检查点,依法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盘查询问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马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立即依照执法程序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当事人马某某陈述,其在朋友家中饮酒后,自认为路途较短,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并提及此前驾驶证曾因酒驾被暂扣,刚刚通过考试重新取得,不料再次被查获。执勤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及法律后果。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马某某曾于2025年3月20日因同类违法行为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执勤民警查处,又在2025年9月9日刚完成满分学习并重新取得驾驶证。时隔仅两个月,马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最后,民警依法对马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金15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对其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

无论是饮酒还是醉酒

一旦被查处

违法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切勿心存侥幸

以免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