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丨小标的大动作 小案件大作为——“贵在执行”涉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报道案件之一

贵州广播电视台产经事业部 | 2024-08-29 10:32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执行陈某与贵阳某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某既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我院报告个人名下财产情况,执行法官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执行局处理案件,被执行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判决,“我就是没有钱,履行不了。”

8月19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展“贵在执行”专项行动当日,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陈某传唤至法院,在法官当面告知其利害关系后,陈某仍不履行,且对抗执行,不愿配合。我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送拘后,陈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并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其家属于近日来到法院缴清了被执行人所欠款15344元,履行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小标的要有大动作,小案件才能发挥大作用。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我院正在大力开展的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吹响了冲锋号。下一步,花溪法院将继续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化解小标的案件执行难的困境,同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合理使用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真正做到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寄语: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在物管服务合同中,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若对物业服务不满,可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不应以拖欠物业费的方式让自己陷入两难境地。物管公司也应当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做好物业管理服务,为营造和谐和美的小区环境作出努力。

通讯员: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