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莫让货车变“祸车”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7-09 10:39
近日,大方公安交警大队六中队在辖区羊场镇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当巡逻至羊理线1公里加500米处时,发现一辆行驶的车牌号为贵G9***0号轻型平板货车车厢上蹲坐着3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非常危险,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喊话指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驾驶人毛某忠称,车上都是工地上的务工人员,平时都是工地老板负责接送。由于当天老板有事没去工地,便打电话让其帮忙将工人接回家,毛某忠想到只有几公里的路程,不会有什么危险,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让3人蹲坐在车厢里,没有考虑安全问题。

执勤交警当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宣讲了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依法对该驾驶人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货运车辆不得违法载人,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规定。贵州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货车违法载人隐患多、危害大,生命只有一次,切勿贪图一时方便,将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