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故事这漾说丨正义不孤单,维权来帮忙!——开阳县公安局深化维权工作纪实

2024-10-10 12:40

在贵阳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与市局维权办的精准指导下,开阳县公安局积极响应并深入贯彻执行《贵阳市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细则》及《贵阳市公安局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抚慰办法》,以一系列高效且有力的措施为基石,成功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维护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提供了坚强保障,实现了护警心、扬正气、促担当的目标。

暴力永远不能撼动正义,法绝对不会向不法让步。

截止至9月24日,开阳县公安局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民警权益的坚决维护,共成功办理维权案件6起,展现了其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在这6起案件中,开阳县公安局依法对6名违法嫌疑人实施了法律追究,其中包括2人被刑事拘留,4人受到行政处罚,这一系列行动不仅有力地震慑了那些试图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不法分子,更为3名在执法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的民警、辅警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让大家执法更有信心、底气更足。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开阳县公安局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视为一项至关重要的“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亲自挂帅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这一高规格的组织架构彰显了开阳县公安局对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

用开阳县副县长、开阳县公安局局长林子力的原话就是:“找准严与爱的共振点、法与情的契合点,带队伍、抓落实、赢民心、慰警心。”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既要全面惩治,也要靶向施治。

同时,开阳县公安局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如《开阳县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开阳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办法》,为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通过这些举措,开阳县公安局构建了一个涵盖协调联动、法务保障、舆论引导等多个维度的全方位工作机制,确保了维权工作能够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

警权不可欺,侵权必追究!

在面对每一起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案件时,开阳县公安局始终坚持“零容忍”的严厉态度,迅速响应,依法严厉打击。

以2024年6月25日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件为例,巡逻(特警)大队的3名民辅警带领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到医院进行体检的过程中,王某某拒绝配合,冲动是魔鬼这事儿没错,人一慌乱,就容易激动。情绪失控就像一颗包装精美的诱人糖果,一半蜜糖,一半砒霜。它让人利令智昏、甘涉险途。再醒悟的时候,已经堕进了无尽的深渊。在这一过程中,王某某殴打民警,其中2名民辅警受轻微伤。

像这样对民辅警谩骂甚至施以暴力的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在今年年初时,违法行为人姚某某在开阳县某某小区停车场入口非法拦车,已经影响了其他民众的正常出行。网格民警立即带领辅警到现场处理,民警在控制姚某某的过程中,姚某某竟还动手对民警头部及胸部进行殴打,气焰极其嚣张,导致在场民警受轻微伤。因其行径十分恶劣,在被民警制服后,姚某某以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此类的袭警事件无独有偶,在同年的5月27日,网格民警带领辅警在处置一起醉酒闹事警情时,周某某在现场借着酒劲儿叫嚣谩骂民辅警,甚至还抓扯民辅警并拍打其面部,俨然置法度与民警们的尊严于不顾,致使在场的执法民警受轻微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酒壮怂人胆”不该是情绪失控的合理借口,“喝多了”也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挑战国家法律尊严、挑衅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周某某在被民警制服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面对这类恶劣行径,开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示督察、法制等部门迅速介入,全程指导案件的办理。在开阳县公安局的强力推动下,涉事人员都因袭警罪或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一结果不仅彰显了公安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坚定决心,也为广大民警树立了正义必胜的信心。开阳县公安局工作委员会保护民警依法履职,激励民警担当作为,组织保障民警维权,让民警执法无后顾之忧,得到基层民警的好评。

“工作苦点累点都没啥,组织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今后履职更有信心、底气更足。”此类案件的民警这样说。
执法公正就是来自每一次办案时的细致谨慎,法律权威就是在那一本本规范指引中来自每一次执法的规范专业。

除了对侵权行为的严厉打击,开阳县公安局还深知关爱民警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为此,开阳县公安局通过慰问、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为民警送去了组织的温暖与关怀。自2020年以来,开阳县公安局已累计开展维权慰问40余次,发放慰问金高达20000元。这些暖心的举措让被暴力侵害的民警,如严寒同志,他表示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与支持,并感慨地说:“组织的关心让我能够静心工作、舒心生活,更加坚定了我为公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法律对待我们的方式,也恰恰取决于我们内心对法律的敬畏和遵从。因此为了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开阳县公安局立即围绕立案、现场处置等核心业务,定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培训,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防范发生侵害民警权益的源头措施。以及围绕执法安全、执法流程、执法责任、执法质量等关键要素和环节,组织基层所队经常性开展培训。同时,县公安局在每周警情研判会上以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权案(事)件发生。

开阳县公安局通过这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不仅有力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威,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了力量。

展望未来,开阳县公安局将继续深化维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为公安民警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支持,让每一位民警都能在执法过程中感受到组织的坚强后盾,让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民警们无畏而又坚定,将奉献和守护的故事默默延续着。

在正义与邪恶的交锋中,无论邪恶的力量多么强大,人性的光辉都会始终在闪烁,人类的灵魂总是在向上、向善中得以升华。

法条链接

[  阻碍执行职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  袭警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贵阳市公安局提醒

无论是针对民警还是辅警,暴力抗拒执法终是违法行为,我们要引以为戒,切不可肆意践踏司法威严以身试法。

作者:冯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