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月饼生产提示

贵州市场监督 | 2026-09-04 11:32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月饼生产的提示

全省月饼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

中秋佳节临近,月饼生产进入高峰期,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规范月饼生产、严把关键控制点、严防重点风险等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把原料采购验收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核查面粉、油脂、糖料、馅料、坚果、蛋制品等原料供应商资质和检验报告,肉、蛋、奶等易腐原料须落实温度控制措施。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的原辅料。

二、严控食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工艺规程组织生产。做好车间、设备及工器具清洗消杀,落实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措施,防范微生物污染和交叉污染;烘焙工序须规范操作,冷加工工序须在清洁作业区独立完成;及时清除烤盘残渣,监测加工用油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严守食品添加剂使用红线。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使用全流程管控。使用时严格依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品种和限量,精准计量称量,如实记录使用台账,重点防范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四、严格规范产品标签标识。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和《月饼质量通则》(GB/T 19855-2023),如实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涉及馅料含量声称的,须清晰标注添加量。“无糖”“低糖”等营养声称须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规定。

五、严管检验和储存。馅料、成品月饼须按品类分区、控温、防潮储存,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出厂销售。规范产品留样,留存完整生产、检验台账,实现源头可溯。

六、严防食品过度包装。月饼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包装空隙率和包装成本占比须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规定,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

各月饼生产主体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食品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加监督,共同守护中秋月饼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