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知道 | 如何确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目前,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越来越频繁,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的办理需求亦随之增大。本篇文章带您了解如何确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问: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答:可以依次按照两个指标来判断,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地,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累计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
问:临时账户应该怎样判断?
答:第一种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种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种情况,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种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问:具体应该如何判断?
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不是本人户籍所在省份首次参保时,新参保地将为参保人建立临时账户。临时账户不参与待遇领取地的判断,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可将临时账户的全部缴费本息一并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合并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