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订的酒店,临近五一“坐地起价”,怎么维权?

网络普法 | 2025-04-28 11:42

“五一”假期马上就到了

不少人准备趁机旅游一下

车票已买、行程已定

客房也已预订,

却又被酒店方面“临时取消订单”

如果重新预订酒店房间

酒店已“坐地起价”

客房价高出之前数倍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只能自认倒霉吗?

01

两个月前订的酒店客房

临近五一住不了了

今年2月,网友小丁和朋友小杨在某在线旅游服务平台预订“五一”期间某酒店的客房。“当时显示预订成功,酒店也确认了订单,临近“五一”假期却不肯接待了。”

小丁给酒店打电话,前台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系统出现问题导致订单价格出错,需要重新预订。小丁发现, 目前这家酒店以及周边住宿客房价格都涨到了500多元一晚,重新预订的价格是原来价格的四倍。

据小丁了解,和她遭遇同样情况的消费者还有好几个人,都是在2月以比较低的价格预订的酒店客房。

目前,她多次致电平台客服,争取到了退一赔三的补偿。

02

部分酒店客房价格“逢节暴涨”屡见不鲜

小丁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部分酒店不仅“逢节暴涨”还趁着考试、体育赛事、演唱会等机会“坐地起价”。

有网友反映,成都世遗马拉松赛事举行前一日,都江堰酒店客房价格上涨过高,其中一家酒店将单晚客房参考价格从168元涨至1280元,涨幅高达7倍。

还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上晒出酒店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的截图。

03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告诫经营者:

对已预订客房不得毁约提价

“五一”假期来临之际,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告诫函,要求住宿业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

南京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告诫案例,再次提醒宾馆、酒店从业者严格履行客房预订承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毁约提价。

此前,南京市监部门

已发出“五一”假期价格政策提醒函

告诫宾馆酒店经营者:

“如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客房服务,应按约定提供。未按约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和赔偿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内蒙古包头、湖南郴州

甘肃天水、广东汕尾等地

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发函提醒住宿行业经营者:

“严禁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不明码标价客房价格或标价内容不规范,价格调整后未及时更新;在标价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结合易发多发的价格投诉举报问题

发布关于维护“五一”假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

“针对酒店客房价格,该局要求酒店、民宿、网络平台经营者规范定价,保持假日期间房价基本稳定。

明确公示退房时间,因消费者自身原因退房需收取手续费的,要标明收取标准,不得缩短住宿时间、变相提高房价,不得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不得对已生效订单擅自毁约、加价销售,严禁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欺诈消费者。”

04

面对侵权

消费者可以这样维权

酒店突然毁约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专家表示,遇到酒店毁约

消费者应采取不取消、不加价的应对措施

一旦取消

可能会被认为消费者自愿退房

这样消费者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如果消费者不退房

而是酒店方单方面取消了合同

将视为酒店违约

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约或退费

具体来说,做好这四件事:

🔷 留存证据,将与商家的沟通过程进行录音,保存被取消的订单截图,收集能够证明商家恶意解约的材料;

🔷 联系平台进行投诉,并要求平台提供商家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 可以向消协、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

🔷 采取司法手段,将纠纷诉诸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处理。

来源:央视网综合央视新闻、光明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