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捡瓶子,危险!危险!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4-10-16 09:54
近日,贵阳交警高速六大队接到应急部门反映一老人在高速上行走,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处置。
达到现场后,经询问得知老人家住在龙里洗马河,准备一边捡瓶子一边走路回家,民警向老人说明了行人上高速的危险性后,送老人离开高速前往龙里的儿子家,并在车上对老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平安到达后,老人对交警表达了感谢,并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不会再违法进入高速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