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听“税”政丨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小王

小陈你月底开始休年假,找到交接工作的人了吗?
小陈
找到了,刘总说这段时间让小赵来帮忙负责,等工作交接完,我就安心休假去了。

小王

那就好。趁你还没休假跟你打听个事,我亲戚家两口子在年中结婚,结婚前双方各自贷款买房,且均为首套住房贷款,当年度应该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呢?
小陈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年度中间结婚,且在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就其购买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婚前月份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如果选择婚后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可以进行如下操作后享受:第一步,在“家庭成员”中填报配偶信息及婚姻登记时间。第二步,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对当年基础信息进行修改后,选择确认“是否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均有首套住房贷款”并选择50%的扣除比例。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

小王

哦,原来是这样……
小陈
别着急,我还没说完。如果选择婚后一方按照100%的标准扣除,另一方婚后不再扣除。具体操作就是:夫妻双方增加家庭成员的配偶信息及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不再扣除的一方修改贷款期限至婚前月份,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这样就可以了……

小王

明白了,那我一会就给他打个电话说一声,让他在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注意一下这个问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政科三科
文稿:李芸
校审:黄晓竹
角色配音:李芸
音频制作:李芸
编发: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