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律师 | 小区公共区域变游乐场 业主不满要维权

动静原创 | 2021-07-07 15:22

关于小区公共区域变游乐场业主不满要维权,我们有请到的是贵州华顿律师事务所的李颖萍律师,将为我们做出解答。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如果物业公司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准许摊贩占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违约行为,如果物业公司向摊贩收取了相应费用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费用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且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如果物业公司拒绝业主要求,业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