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模式肇事,驾驶人想阻止却根本来不及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10-21 09:07

近日,黔东南州剑河县革东镇白浪路发生一起小轿车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却发现驾驶位根本没有人.....

民警抵达现场看见,一辆白色小轿车右侧车轮驶入人行道,将人行道内的休息椅撞倒,车辆右侧受损。

随后,民警询问了肇事车辆驾驶人吴某,得知了事故真相。当天10时10分许,吴某驾车行驶至革东镇白浪路后,将车停在路边下车办事,停车时忘记拉手刹,并且误将倒车档“R”档当成停车档“P”按下。

吴某离开车辆后,车辆先自行后倒碰撞临时停在路边的由黄某驾驶的小货车,导致小货车前保险杠受损。随后,车辆又继续往前溜行撞倒行人和人行道路边的坐椅。导致坐椅被撞坏及坐在坐椅上的张某昌、李某九、张先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民警依法认定,当事人吴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黄某无过错;当事人张某、李某、张先无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吴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贵州交警提示:没有停不稳的汽车,只有粗心的驾驶人,希望广大驾驶人养成车停稳后拉紧手刹再离开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