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撞石墩,爆胎后失控翻出马路撞上路边民房!只因驾驶人......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2-10-09 20:45

驾车上路无小事

行车途中注意观察路况!

尤其是较为复杂的农村道路

我省农村道路居多

大多数都没有路侧防护措施

发生车辆翻坠、侧翻路外

未按规定让行等事故形态更为明显

因此,广大驾驶人行经农村道路时

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切记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提早作出基本的预判

正确操作车辆行驶

不然

您就有可能像下面这位驾驶人一样

2022年10月6日7时37分许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五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播州区龙坪镇九里村附近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上了路边的石墩,导致车辆翻出道路撞向路边民房,驾驶人被困。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查看,只见一辆白色小轿车“四脚朝天”翻在道路左侧,被困驾驶人已被过往群众救出。民警通过查看事发路段的监控画面结合现场勘查发现,车辆在行驶在乡村道路时,驾驶人因未及时观察路况,对车辆与路边距离把握不够,致使车辆右前胎撞击石墩,轮胎发生爆胎后车辆侧翻至左边道路的民房边上。

事故发生时,爆胎声以及撞击声引起了附近村民的注意,大家纷纷闻“声”赶来帮忙,首先是帮助驾驶人颜某把翻覆车辆的车门打开,将其拉出来,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

村民民房轻微受损

驾驶人颜某受轻微伤!

万幸在车辆撞击时

驾驶人颜某因正确使用了安全带

才在如此惊心动魄的事故中

幸免于难!

依法认定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驾驶人颜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驾驶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

精神会高度紧张

极易致使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无数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

一时的疏忽大意

往往是事故发生的根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蜀黍不断在强调,无论是私家车、客车,还是面包车、货车,驾乘人员都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车上最为关键的保命装置之一,在撞击、翻车等意外发生时,它可以将乘员牢牢固定在座位上,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对人员的伤害!

但每年依然会发生

因驾乘者没有系好安全带

而在事故中伤亡的案例

请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无数真实案例证实

系安全带—安然无恙

不系安全带—飞出车外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在突发交通事故时

它能减少事故所带来的伤害

▲系安全带可以降低车辆碰撞、侧翻时的死亡率

安全带作为安全保护装置

却常常不被驾乘人员重视

有的人觉得系安全带有束缚、不舒服

有的人认为车速低没必要

有的人觉得坐在后排可以不用系

......

请仍抱有这种侥幸心理的你

从现在开始

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好习惯吧

贵州交警提醒

驾车行经路况复杂的农村道路

如若遇突发情况切记沉着应对

切忌急踩刹车、猛打方向......

避免违规操作,发生类似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