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民族团结大巡游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贵阳公安 | 2025-05-15 10:36

2025“5·19中国旅游日”贵州民族团结大巡游活动将于5月18日在我市举办,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5年5月18日5时至13时止,对中华北路--喷水池--中华中路--大十字--中华南路--邮电大楼--遵义路(中华南路至瑞金南路段)--筑城广场沿线及以上区域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管制。

二、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经贵阳市委宣传部同意并报贵阳市公安局备案的,及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因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通告!

贵阳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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