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小贴士 | 签订合同不走心,很可能损失几十万

2021-03-07 00:19

房屋买卖时的流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便是购房合同的签署,一个不留神,可能就要损失几十万!南京的蒲先生就遇到这样的事。

合同中明明约定了“等额本息”还款到最后却变成了“先息后本”,辛辛苦苦还了七年贷款还的却全是利息。不仅比约定的贷款方式多还出三、四十万的利息,本金还得一次性付完。

不得不说,这一波操作后购房者蒲先生心里是真的苦!这遭遇也是真惨,那他该怎么办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程律师:根据《民法典》相关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当全面地履行合同的义务,银行以工作人员的失误为由,单方面改成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这是对合同约定的不履行行为。蒲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银行,要求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程律师:蒲先生作为一个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不仅履行合同义务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虽然生活中像蒲先生这样的案例不多,但是回想起来,大多数购房者的买房经历都是相似的,在签订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时,长达几十页的条款约定像书一样厚,所以很少有人仔细地看完,总是快速地略过。但是作为购房者容易忽略的恰恰也是最重要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再签订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地阅读每一个条款,并对自己比较关键的条款,要做到谙熟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