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注意了!这份报告请按规定时间报送

2024-01-08 14:34

贵州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同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者,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