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圆梦 逐光而行
孤儿的就学问题如何解决,本期民政小剧场带您了解!
乐乐:李阿姨,您好啊!
李主任:乐乐?放暑假回家了呀?大半年没看到你,大小伙了啊!
乐乐:李阿姨,我前两天才回来,我说今天来看看您,多亏您去年帮我办理了“福彩圆梦·助学工程”的补助,这一年一万块的助学金,我就一门心思好好读书了!
李主任:多亏咱们政策好!今年政策又有了改进,以前政策是满 18 岁考上大学的孤儿才能领,现在放宽啦——满 18 岁在读高中、中职的孤儿也能申请!
年满18周岁前已认定为孤儿身份;
未被收养(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申请继续享受待遇且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资助范围);
年满 18周岁后在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或未连续就读(保留学籍、休学情形除外)人员。
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未连续就读的(不含保留学籍、休学情形)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
(受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助学金。
(一)受助人自愿申请退出资助的;
(二)受助人的孤儿身份被证明不实的;
(三)受助人受到取消学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延期毕业、留级等处分的或主动申请退学的;
(四)受助人毕业、结业或肄业后不再连续就读的;
(五)受助人就读期间被执行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以及服刑在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六)受助人未能及时提供学年复核材料,且无法证明是否连续就读的;
(七)受助人伪造材料或冒用他人名义申领的;(八)受助人死亡的;
(九)受助人存在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资助目的或要求情形)
乐乐:国家政策好暖心啊!这样一来,肯定能惠及更多的弟弟妹妹。
李主任:对啊,现在我们的这个“福彩圆梦 助学工程”是按季度发,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0 号就发放。解决了读书费用的后顾之忧,孩子们就能好好安心读书了!乐乐,大学生活怎么样?有什么困难给我说哈。
乐乐:谢谢李阿姨的关心,我都挺好的!每个月我还按时领了民政部门给我的1500 元孤儿生活补贴,生活非常有保障。我现在就是专心读书,争取以后毕业了能帮助他人。
李主任:乐乐真懂事!得到了帮助,还懂得将爱传递下去,为你点赞!
乐乐:必须的!我爸妈走得早,除了爷爷奶奶的照顾外,政府常常关心我,我觉得我是在一个有大爱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有能力的那一天,理所当然要回馈社会!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申请流程
第七条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儿童主任应予以指导和协助。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应予以指导和协助。
申请人应填写“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应届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非应届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被收养的残疾孤儿还应提供《收养登记证》、残疾证明。
向阳而生 逐光而行
心有暖阳 何惧风霜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监制:石洋
文案策划:陈果果
现场导演、后期剪辑:饶妤
摄像:代超 李景 毛奕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