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时刻,20余双手托起生命奇迹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5-06-02 11:16

近日
一辆货车在高速收费站路段突发意外
车身失控后猛然侧翻
驾驶室严重变形
将司机死死困在扭曲变形的驾驶室内
生命危在旦夕
20余双手托起了生命的奇迹

接警后,遵义市高速二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蓝牌货车侧翻,现场一片狼藉,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在后方做好安全防护,并安排人员做好警示。

司机被困驾驶室内,意识清楚。危急时刻,路过的司机、收费站工作人员、附近的群众赶来 ……微光很快凝聚成力量。四面八方,近20双手臂几乎同时伸出,如一道道坚固的梁柱,义无反顾地托举起沉重的货车残骸,为被困司机撑起一线生机。

“再坚持一下!警察马上就到!”大家互相打气,用血肉之躯对抗冰冷钢铁的重量,艰难地维持着那方寸之间的宝贵空间。

最终警民合力将驾驶人救出,现场响起一片掌声,大家的努力感动了现场无数路人,驾驶人也对交警及群众合力的帮助十分感谢。

被救驾驶员:“当时我被卡在里面,叫了几声就有很多人来了。”

被救驾驶员:“这么多好心人来帮忙,真的我非常感动。”

从事故发生到成功救出,仅仅用了惊心动魄的10分钟! 10分钟里,是20多双手臂托举的坚持;10分钟里,是警民同心筑起的不屈桥梁;10分钟里,平凡人用行动诠释了生命至上、守望相助的崇高意义!

当事人驾驶贵J***95号轻型仓栅式货车,由遵义方向沿杭瑞高速公路往湄潭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杭瑞高速公路下行1590公里800米处,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与高速公路中央护栏相撞后侧翻,造成车辆及高速公路护栏受损及驾驶员受伤。

事故认定:

经调查,当事人徐某堂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范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事故责任认定如下:当事人徐某堂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这些平凡的手
比春风更暖
比钢铁更坚
他们在危难时刻伸出
不问姓名、无惧辛劳
只为托住一个陌生人的生命重量
正是无数这样的手
构筑起我们社会最坚实、最温暖的底座
默默托举起人间的奇迹与希望
向所有参与救援的大家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