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明清学霸丨曾在台湾做知县的贵州人——周钟瑄

撰文:厐思纯 | 2026-03-23 20:56


清康熙十年(1671),周钟瑄诞生于贵阳白纳长官司骑龙寨(今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骑龙村)一士人家庭。周钟瑄少罹不幸,九岁丧母,十一岁父又病故。叔父周奕云怜其孤苦,领回抚养,从此周钟瑄随堂兄钟玮读书。

周钟瑄聪颖好学,少有文名,贵州巡抚卫既齐、督学道华章志皆奇其文,于是拔置省城贵阳府学深造。时值清廷平定三藩、统一台湾之后,国家从乱走向大治,兴学育才,鼓励士人苦读求仕,以满足 “文治” 的需要。在此政策的感召下,周钟瑄磨砺心志,奋发图强,为未来科举场上的竞争积蓄力量。

康熙三十五年(1696),周钟瑄乡试中举,为贵州丙子科乡试亚元(第二名)。次年北上京都,再试文场,没想到会试败北,铩羽而归。返乡后,周钟瑄潜心经史,以求再起。不幸的是,在此期间叔父病故,他守孝三年。之后,周钟瑄北上谋生,先后在山西督学高其倬、江南督学张志尹、顺天督学周起渭(其族侄)处做幕宾,并参与校文。经过以上历练,周钟瑄的才学德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进而得到名儒硕学之赏识。

康熙五十一年(1712),周钟瑄补官出任福建邵武知县。在此期间,他不仅注重地方文物景观的建设,并捐银购买民房与空地扩建文庙,修葺宋代名臣李纲的祠堂。与此同时,他审查原有病民、困民的旧弊陋规,凡不合理的均予以革除。昔日福建流行 “红袍银” 陋规,系砍头的罪人行刑时所备的红衣还要交纳银子。周钟瑄认为十分荒唐又有悖情理。既然将犯人处以极刑,又责令其家人出以银两,这实在不合理。有感于此,他上报巡抚衙门,恳请废除。巡抚满宝对周钟瑄此建议十分赞同,下令全省革除此弊。以上举措,颇受民众赞许。

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统一台湾后,该地基本上仍处于政治、经济极端落后的状况,许多地方没有政权机构,大片的地区还未开发。为了加强对台湾的控制,使中央的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康熙五十三年(1714),清廷选拔了一批有经验的官员赴台湾进行政权建设。周钟瑄荣膺选拔之列,随即调任台湾诸罗知县。

周钟瑄

诸罗县治原设在诸罗山下的里兴堡,后移至嘉义(今台湾嘉义市)。令周钟瑄难以相信的是,该县地僻人稀,居民不过三十户,既无城郭,亦无衙署,而知县办公的地方仅是三间破屋。履任之初,他有感于辖境荒凉原始,于是把建立新诸罗县城作为政权建设的第一要务。

经过深谋远虑和仔细的计划后,他带领官民顶着烈日,建学宫,修城隍,筑木城,经过辛勤的工作,使昔日荆棘遍地、杂草丛生的地方矗立起一座新县城。

新城初具规模后,棘手问题又摆在周钟瑄的面前。诸罗是新开辟的县治,辖区十八社皆高山族同胞。由于历史的原因,诸罗县文教不兴,高山族同胞生产落后,仅以种植粟米或捕鹿为生。经过多方调查,周钟瑄得知前任官员对这些生活十分贫困的民众不仅不关怀爱护,反而横征暴敛,巧取豪夺。每年治民除正供朝廷的六万五千石粮食外,各社还须缴纳课银一百二十两至六百两不等。

为了使治下的民众安居乐业,周钟瑄悉摒陋规,通令全县官民:只取正供上缴国库,加一成损耗作县衙公费,其余不准妄取。为严正法纪,他勒石立于县衙,永为定例。

周钟瑄仔细分析了诸罗经济落后的原因,结论是高山族民众对开垦土地毫无认识,更不懂得水利建设的重要性。为此,他教导民众耕作,发给耕牛、农具、种子,带领他们辟阡陌,广田畴,开沟渠,筑塘堰。数年之后,他们辛勤的劳动终于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昔日的荒地都成了良田沃土。农业发展了,民众的生活亦逐步得以改善。面对如此变化,高山族民众无不对周钟瑄感恩戴德,颂其善政。人们将其所修的堰塘称为 “周公堰”,以表爱戴之情。

民众的温饱有了改善,周钟瑄又将目光移向教化。他在乡间设立义学,延师课读,教高山族同胞学习官话,挑选优秀者入学。在周钟瑄热情的关怀下,诸罗文教渐渐兴起。

诸罗县志

为了替后人留下一部宝贵的地方历史文献,周钟瑄政务之暇,纂修《诸罗县志》十二卷,翔实记录了当地的建置沿革、历史文化、地理环境、民族人口、经济交通等。《中国地方志词典》对《诸罗县志》有如是言:“此书后人评价很高,陈正祥认为:‘清代官修的台湾地方志,以《诸罗县志》最为学人推重。’”

周钟瑄治理诸罗三年,劳苦功高,被人称道,其卓著的政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他带领官民在荒原上开拓和建设了一个新的诸罗县城;他把中原先进的耕作技术引进到了诸罗;他重教化,治礼义,遵循儒家 “谨庠序之教,申之于孝悌之义” 的理念,加强高山族民众对汉民族文化、道德、法治的了解和认同,从而增进了民族和睦与团结;他关心地方文献的保存,其所纂修的《诸罗县志》,为地方留下了一部宝贵的史乘,对后人了解台湾开发史亦大有裨益。周钟瑄离任后,士民为之立祠塑像,每逢其生辰则演剧庆贺,盛赞 “周公” 恩德。

康熙五十六年(1717)至五十九年(1720),周钟瑄先后升任为山东高唐州知州、吏部员外郎,所到之处,办书院,起人文,得到士民好评。

康熙六十年(1721),台湾发生动乱,以朱一贵为首的农民起义军,打着 “反清复明” 的旗号,席卷台湾大部分地区。清廷惊恐之余,慌忙从福建、浙江调军队镇压。动乱平定后,总督满宝、巡抚黄国材认为周钟瑄治台有术,在人民心中有一定威望,于是向清廷荐举他。清廷准奏,下旨命周钟瑄以员外郎之职管理台湾知县事务。

重返台湾后,周钟瑄看到的是粮价飙升、民声鼎沸的社会乱象。针对以上状况,他带头捐款,平抑粮价,修废革弊,安定民心。然而这时满宝却与周钟瑄不同调。其认为:要使台湾政局稳定,唯有将朱一贵为首的农民起义军斩尽杀绝。周钟瑄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恳切地告诉满宝,朱一贵等 “俱属良民”,他们之所以造反,纯属官府逼迫所致,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保持社会的安定,搜捕行动必将扰民乱民,无形中为新的动乱埋下隐患。在他再三的劝导下,满宝最终打消了搜捕的念头。

之后,黄国材向周钟瑄谈起了田赋的问题,主张重新丈量土地,清查隐匿田亩,以增赋税。周钟瑄认为不可,强调 “台湾居海外,宜宽以柔之,未可操切”。黄国材觉得有理,不再坚持自己的看法。

在周钟瑄儒家理念的治理下,清廷开发台湾的工作渐渐走上了正轨。之后,他又建议修建台湾木城,获准施行。

雍正帝登极后,下旨升迁周钟瑄为湖北荆州知府。之后,高唐州发生仓谷亏空一事,曾任高唐知州的十八人均被降职或调任,作为上官,周钟瑄难辞其咎。雍正帝特令周钟瑄降级留任视事。

在荆州任上,周钟瑄为当地做了几件好事:一、革除旧有的商当陋规;二、捐粟三万石,填补仓库空虚;三、平反监利县万三女冤案,扩建武庙。

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江陵芦席湾江堤溃决,洪水泛滥江陵、监利两县。按旧时经验,夏秋水盛,不宜兴修水利。周钟瑄听取了绅民这种意见,便做出决定,将资金用于赈济灾民。总督迈柱对此极为不满,便以 “怠误堤工” 予以弹劾。朝廷于是令周钟瑄出资补筑。用了俸银八千五百两,花了周钟瑄三个月的工夫,补筑的堤坝终于完成。谁知不久他又因荆关税务耗米被议处,几年之后,案子最终以周钟瑄发往军台(分布在新疆、蒙古等地)效力而告终。

乾隆八年(1743),周钟瑄离开任所,前往军门,百姓得知消息,夹道送行,依依不舍。之后,荆州人民特立 “周公祠”,每年祭祀;并将周钟瑄带领民众所筑之堤命名为 “周公堤”,以示怀念。

乾隆九年(1744),周钟瑄之子周德明以父年老为由,乞求代父效力。朝廷允准后,周钟瑄得以返回故乡。之后,周德明在军门效力期满,出任遂溪知县(今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周钟瑄又随之到遂溪养老。乾隆二十八年(1763),这位被民爱戴的老人与世长辞,享年九十二。

周钟瑄少怀奇才,工于诗文,入仕后,仍不能忘情于此。周钟瑄一生著有《读史摘要》《遏云斋诗集》及《松亭诗集》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