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小算盘|疫情影响延期交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百姓楼事 | 2021-09-14 09:46

近期以来不少新建小区的业主们
都陆续收到了房开商的通知
表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
项目施工进度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
房屋要延期交付了
对此,我们咨询了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的张宏伟律师。张律师表示,新冠疫情被视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约,当事人是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去年2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指出,此次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而贵阳地区疫情响应是从去年1月24日,到2月23日结束的,共30天,再加上顺延15天,共45天。
不过房开商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还是需要分情况来看的。若是已经延期交付,之后才出现的疫情,房开始是不能以疫情原因来免责的,并且约定交付时间后的所有延期天数,包括疫情期间,都应该计算违约金。 
如果原本约定的交付日期就是在疫情发生后,并且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交房延期,法院一般会支持房开商予以免责。按照政府文件,新冠疫情影响的时间区间为45天,如果延期超过了45天,房开商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的,违约天数从约定交付日期顺延45天后开始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