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营运车辆+酒驾 拘留罚款丢饭碗!
近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七星关区碧阳大桥上与一辆大货车发生刮擦事故,对方驾驶人有酒驾嫌疑,请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一中队执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辆车牌为贵C****2号红色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车牌为贵F****1号白色小型轿车在碧阳大桥上发生碰撞,民警确认了双方驾驶人后,便立即将两车人带到交警大队,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两人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货车驾驶人陈某林的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小型轿车驾驶人罗某的检测结果为0,随即又将陈某林带到医院进行血检,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经查,驾驶人陈某林所驾车辆属于营运性质,所以此次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陈某林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半斤白酒,一直喝到晚上12点左右才休息,之后在车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以为自己已经清醒,所以一早就驾车出来送货了……没想到车辆行驶到碧阳大桥,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变道行驶,其避让不及便发生了碰撞。面对这样的结果,丢了饭碗砸了锅,代价惨重!陈某林后悔不已!
民警对陈某林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贵州交警提示:守法安全驾驶是职业驾驶人的基本素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一定要拉紧心中红线!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