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租房风险?
近期,全国个别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出现“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委托装修、委托租赁”后资金断档,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经纪机构“跑路”事件,致使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扰乱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因租赁市场经常有以“中介公司”、“托管公司”或“二房东”名义,采取高额租金诱导房东囤积大量房源,并以低于收房价格进行出租,造成房屋承租户利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租户安全保障问题出现,未到租期驱赶租户等情况发生。那如何规避租房风险?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归纳的风险规避提示吧~
业主在委托出租时要谨慎,需查看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经营范围,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异常的房屋租赁企业;是否取得“贵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租客选择住房租赁机构时,应检查营业执照、房源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有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书;个人房源需细查。租客选择个人房东时,要查验房东身份证是否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记载的信息一致;与“二房东”签约时,还应要求其提供业主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存在一些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的房屋,需在租房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证书(图片来自网络)
业主和租客要多方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租金价格,对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机构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小心落入“套路租”陷阱;各项收费需明确。在确定租金的同时,还要约定其他需要支付的事项及计费标准、支付方式,并写入合同。在签署合同前,务必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租客在承租房屋时,要注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请在合同附件中明确随房屋移交的物品清单和使用状态,若并非自己使用不当出现的房屋和室内物品的损坏,原则上由出租人来负担维修义务。
在支付房屋租金时,尽量选择短周期支付房租,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或押金。租客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或房东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切勿向业务人员及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出租方出具收据。在订立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在辖区街道和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数据来自克而瑞研究
2019年7月以来,住建部先后在24个城市进行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2021年7月,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成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企业监管体系完善,各类措施将倒逼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互联网信息平台等主体规范其经营行为,租赁市场主体将进一步出清,形成稳定有序的租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