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小偷逃跑时溺亡,家属竟索赔158万,法院判了!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服务平台 | 2022-06-28 16:01

离奇!小偷逃跑时溺亡,家属竟索赔158万,法院判了!

小区惊现盗贼?

“抓小偷!抓小偷啦!”

只见几名物业工作人员追着一名白衣男子。该男子先是藏到了河边的草丛里,被发现后又爬到对面的桥上,看桥上有人又跳到了河里。本以为他想游泳逃跑,却只见他在水面胡乱拍打了几下,便沉进了河里。见此情况,物业工作人员立马跳到湖里救人,附近船只也参与了营救,但却无功而返。直到110和120赶到,这名男子才被救出,但已失去了生命体征。

为什么几名物业工作人员要去追这位白衣男子呢?原来当日下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收到小区居民的求助电话,说小区内有小偷试图盗窃,依据业主描述小偷的外貌特征,物业工作人员锁定了秦某,这才发生了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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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么说!

收到秦某的死讯,家属悲痛万分,认为秦某的死都是由于物业造成的,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公然追赶秦某,导致其慌不择路,跳入水中溺亡。秦某的家属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58万余元。

面对家属的指控,物业公司觉得很冤枉,依据业主求助,去抓小偷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况且在秦某落水后,他们还积极救助。于情于理,物业公司也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这样判!

经调查,死者秦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公安部门从秦某身上找到了十几个塑料袋,里面装有现金以及戒指、项链等首饰,经对比查证,部分物品为业主丢失的物品,秦某存在盗窃财物的嫌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求助后,对小区内发生的治安违法行为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到业主求助电话后,追赶与业主陈述体貌特征相似的秦某,秦某在被追赶后,第一时间选择逃跑而不是澄清。在快被追到时,秦某主动跳入河内。期间,物业工作人员并没有实施暴力且在其落水后实施了救助。物业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履行小区管理职责的行为。

最终,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追赶秦某的过程中并无过错行为,其追赶行为与秦某的死亡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驳回了秦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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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判决结果不仅是对于正常履职行为的肯定,也是对那些抱着“谁死谁有理”的无理想法进行讹诈的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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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类似的案件,早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江苏南通,老人超市偷拿鸡蛋被拦后猝死,家属索赔38万遭法院驳回

浙江温州,男子偷看女邻居洗澡坠亡,家属索赔88万遭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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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于弱者、死者有天然的同情心和怜悯感,但是这种同理心不应被利用和纵容,变成那些不守规则和法律的人“横行霸道”的武器,更不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获取利益的工具。

如果现在让这些所谓的“弱者”占到了便宜,将来会出现更多打着“弱者”旗号的假弱者,仗着“死者为大”的歪理,大肆进行道德绑架。当人们不再信任这些弱者,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反而得不到帮助,整个社会也将出现信任危机

法院一次次正义的判决告诉我们,在法律和规则面前,不是“谁弱谁有理”“死者为大”,而是“谁违法谁担责”“谁违规谁担责”,所以当我们遇到类似的道德绑架时,一定要相信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习编辑:敖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