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误入高速公路高速交警及时处置保平安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高速交警 | 2025-02-25 09:01

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安龙联勤片区接收费站电话报警称:在六安高速公路安龙北收费站,一辆老年代步车闯入高速公路,目前去向不明。接警后,安龙联勤片区迅速安排警力前往六安高速寻找该车辆,最终在笃山服务区找到该车辆及驾驶人。

经询问,驾驶人潘某某年近70岁,因家离高速公路较远,由于对高速公路的好奇,以为高速公路还未开通,于是驾驶老年代步车进入高速公路游玩。进入高速公路后,潘某某发现路上车多且车速很快,随后进入笃山服务区寻求帮助。

在服务区,民警对潘某某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告知其老年代步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害,通过民警的耐心普法,潘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绝不会再犯类似错误。最终,在高速交警的护送下,潘某某成功离开高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