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号牌被举报,处罚!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4-10-18 09:10
近日,南明交警通过媒体接一位热心市民举报,称10月10日11时55分,一辆贵A牌照的橙色轿车在南明区上坝路用一张毛巾故意遮挡车辆前号牌。
接到该举报后,南明交警三中队指导员王颖迅速对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该辆轿车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电话联系该车车主了解相关情况。通过后期核查取证后,民警发现被举报的轿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
10月11日,民警谭磊、张兴涛在上坝路找到了该车驾驶人谭某。通过视频证据和现场询问,谭某承认自己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他说:“我将车横向停放,用毛巾遮挡车牌都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处罚违停!”
三中队民警谭磊、张兴涛现场对谭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通过教育,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遵法守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谭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元记9分行政处罚。
南明交警提示:故意遮挡、污损、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均属于严重涉牌类交通违法,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较大,一经发现,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