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G9***3的驾驶人贾某,你肇事逃逸的处罚结果来了→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5-03-18 09:20

近日,安顺市普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警,他的车停在县医院停车场不知道被谁撞了,请交警出警处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发现 ,被撞的白色小轿车左前方保险杠有被剐蹭痕迹。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过程,当日8时37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贵G9***3的黑色越野车在县医院停车场右转时,撞上在停车位内的白色小轿车左前方保险杠。

随后,越野车驾驶人继续行驶将车停在白色小轿车右前方的停车位。

停好车,该车驾驶人下车查看了双方车辆损失情况后离开了事故现场。

民警通过黑色越野车车牌信息联系到了该车驾驶人贾某,并要求其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交警大队贾某告诉民警,他停好车后下车查看过情况,觉得对方车辆没什么问题,就没有选择报警及联系车主,直接离开了现场。

民警依法认定,在本次事故中黑色越野车驾驶人贾某承担全部责任,白色小轿车驾驶人吉某无责。并依法对贾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员,第一时间报警,若选择“一逃了之” 那就是一错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