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驾车暴力冲卡 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获刑六个月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法院 | 2025-11-18 08:13

近日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妨害公务案件

被告人杨某因在交警设卡检查时

驾车暴力冲卡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案为那些试图暴力抗拒执法的人员

敲响了警钟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5年6月2日凌晨1时许

被告人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

行驶至贵阳市南明区西二环

遇交警部门设卡检查

因害怕自己的摩托车

涉嫌非法改装会受到处罚

杨某在民警示意其停车的情况下

非但没有配合

反而选择驾车加速强行冲过卡点

在冲卡过程中

杨某的摩托车与停放在路上的制式警车

与一辆正在接受检查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导致警车左前大灯与小轿车右反光镜损坏

事故发生后

杨某并未停留处理

而是径直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

被撞车辆的修复费用为5000余元

2025年6月5日

杨某在法律的威慑下

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

杨某的家属积极赔偿了受害方的车辆维修费用 

南明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杨某为逃避处罚

采用驾车加速冲撞的暴力方法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考虑本案情节

法院指出

杨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

如实供述罪行

构成自首

且自愿认罪认罚

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

最终

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法的行为

不仅严重威胁执法民警的人身安全

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切勿因一时冲动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最终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