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驾车暴力冲卡 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获刑六个月
近日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妨害公务案件
被告人杨某因在交警设卡检查时
驾车暴力冲卡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案为那些试图暴力抗拒执法的人员
敲响了警钟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5年6月2日凌晨1时许
被告人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
行驶至贵阳市南明区西二环
遇交警部门设卡检查
因害怕自己的摩托车
涉嫌非法改装会受到处罚
杨某在民警示意其停车的情况下
非但没有配合
反而选择驾车加速强行冲过卡点
在冲卡过程中
杨某的摩托车与停放在路上的制式警车
与一辆正在接受检查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导致警车左前大灯与小轿车右反光镜损坏
事故发生后
杨某并未停留处理
而是径直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
被撞车辆的修复费用为5000余元
2025年6月5日
杨某在法律的威慑下
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
杨某的家属积极赔偿了受害方的车辆维修费用
南明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杨某为逃避处罚
采用驾车加速冲撞的暴力方法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考虑本案情节
法院指出
杨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
如实供述罪行
构成自首
且自愿认罪认罚
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
最终
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法的行为
不仅严重威胁执法民警的人身安全
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切勿因一时冲动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最终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