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哪些城市的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打折?

动静房产 | 2024-11-11 14:37

长期以来,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一直是物业管理的难点之一。

一方面,物业公司需要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提供安保、保洁等服务,这些费用需要业主共同承担;另一方面,空置房业主则认为,既然房屋无人居住,就未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因此不愿全额支付物业费。

这种矛盾导致了双方在物业费缴纳问题上的分歧和争议。

已出台房屋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打折规定的城市有哪些?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以下城市已经出台新规:

兰州新区

2024年,兰州新区规定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住宅,业主书面申请且物业确认登记后,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

青岛市

2024年规定普通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经过双方确认,从空置日起,物业费可以按不超过前期合同约定的60%缴纳。

石家庄市

2023年9月5日开始实施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空置超过3个月的居民,仅需支付20%的物业费。

湖南省部分城市

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具体优惠幅度由市、县确定。

青海省

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空置半年,物业费打7折。

烟台市

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费按照30%予以减收。

宁波市

2010年6月12日开始施行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规定,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房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