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丨 新型毒品真“上头”?触犯刑法获刑罚!
贵州广播电视台产经事业部 | 2024-04-02 10:38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依托咪酯毒品的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邹某某因贩卖依托咪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3年11月,被告人邹某某为非法牟利,两次为吸毒人员曾某某代购毒品依托咪酯,并从中牟利人民币1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某为他人代购毒品依托咪酯,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到被告人邹某某的犯罪事实及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邹某某表示服判。
依托咪酯系应用于临床上的全麻诱导剂或短时手术麻醉剂,对中枢神经具有加强的抑制作用。过量吸食依托咪酯会导致神志不清、昏迷、呼吸暂停、窒息死亡等严重后果。
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正式将依托咪酯(俗称“烟粉”)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此后非法贩卖、吸食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切勿以身试法,“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保持警惕、谨慎交友,坚决对毒品说“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抵制毒品!
通讯员: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