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GKC2**的驾驶人王某,罚款2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
近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在经开区路段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23时42分许,民警在对车牌号为贵GKC2**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神色异样……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这不是王某第一次喝酒开车被公安交警查处……
第一次被查处是在2018年
经查,王某曾于2018年10月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当时其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经历5年的“失驾”期后,王某于2024年1月重新考取驾驶证。
这段经历本来应该让王某更加珍惜“失而复得”的驾驶资格,可他却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据王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餐,席间喝了2杯啤酒,觉得回家的路程不远,且间隔饮酒已有30分钟,便心存侥幸驾车出发,准备回家。
更让人揪心的是,被查时其所驾车内,还载有一名年仅5岁的儿童。

执法交警当场对王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证吊销5年后再考,失而复得还不珍惜,娃娃都还在车上,你的心真的大!无论如何不该让孩子和你一起冒险,太危险了!”
处罚结果:
王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过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罚款2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社会危害性极大
酒精麻痹的是人的大脑
只要开了车就会有危险
并不会因为你觉得你没醉
而降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01.各感知器官能力下降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急速下降、往往无法正确做出判断,更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因此极易发生事故。
02.心理状态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饮酒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超越合理范围的行为或动作,让人提心吊胆。
03.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可以说非常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