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6年高考温馨提示

贵州教育发布 | 2026-06-05 14:31

诚信应考

01 哪些物品属于高考违禁物品?

手机、智能产品(如:智能眼镜、手表、手环)等具有存储、拍照、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均属于考场违禁物品,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或是否使用,均按违规论处,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我省今年将进一步强化智能安检手段,对智能眼镜等设备实行“零容忍”检测,一旦发现,绝不姑息。

02 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3 考生有哪些行为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被发现,将认定为违纪或作弊行为?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考生有第五条规定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有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

04 考生的作弊行为对本人有什么影响?

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违纪科目的成绩;有作弊行为的,高考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将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05 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将如何处理?

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考场规则

一、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眼镜、手表、手环等)等具有存储、拍照、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点和考场。统一配备考试专用文具,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其他文具或物品进入考场。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核验,以及对其他与考试无关的随身物品的检查。

四、监考员在核验考生准考证后,应将准考证统一集中保管;考试结束交卷后,考生应现场领取本人准考证后方可离场。

五、考前3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

六、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和粘贴条形码。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七、若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点须安排专人对已进入考点的迟到考生进行引导,督促其立即进入考场,严禁迟到考生在校园内逗留。

九、语文、数学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结束前30分钟,外语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不得提前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三、考试期间,不得将考试专用文具带离座位,如有损坏可申请补充或更换。考试科目全部结束后,可将文具带走。

十四、不得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及贵州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十五、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杜绝考试违规行为!


考试准备

01 考前准备要做足

牢记考试时间,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查看考场示意图,带好身份证、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着舒适透气的日常衣服。

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在生活学习中佩戴智能眼镜,需要提前准备好适合的普通光学眼镜。考生进入考点,只能佩戴普通光学眼镜。手机、智能产品(如:智能眼镜、手表、手环)等具有存储、拍照、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属于考场违禁物品,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或是否使用,均按违规论处,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02 检查证件需仔细

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过期,如过期或遗失,请立刻到公安部门户籍窗口补办。提前打印准考证,建议大家多打印几份,家长可以随身携带1-2份,以备不时之需。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写。

03 放松心态别紧张

面对考试,请考生放松心态,避免过度紧张,保证充足的睡眠,适当运动,调整作息,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赴考。

04 饮食健康需注意

考试期间优先选择家中或学校食堂就餐保障饮食安全;三餐需保证足量主食,为大脑供给能量,主食建议粗细搭配,单一精米白面易造成血糖大幅波动,影响考试状态;考前饮食尽量清淡,营养均衡、忌暴饮暴食;保持一定量的肉类、蛋类、乳制品和豆制品。

05 家庭氛围要和睦

家长应避免制造紧张氛围,要给予考生正面积极的鼓励,保持和睦的家庭氛围。例如,把焦虑的眼神换成温暖的拥抱,让孩子紧绷的神经瞬间舒展开来;用“晚上想喝排骨汤还是番茄蛋汤”或者“累了就歇会儿,妈妈切了水果,快来吃吧”,让美食化解孩子的疲劳与紧张;多用“我能为你做什么”,让孩子感受到家长切实的支持。


答题规范

为避免考生因不规范答题而影响成绩,以下答题规范请牢记。

一、规范要求

(一)我省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方式,考生须在答题卡对应题号区域答题,书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答案均无效。所有科目一律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答题,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晰,作图要规范。

(二)考生在拿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仔细核对科目是否正确,有无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如有问题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老师。

(三)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

(四)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上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写划,若发现条形码上信息与本人不符,或有损坏,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

(五)作答有误需重新作答时,尽量避免使用橡皮擦除,以防卡面破损,个别错误可用正确的删除和修改符号进行修改;不准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否则答案无效;严禁超出每题答题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二、各类题型规范答题示例

(一)选择题作答:必须用2B铅笔按填涂示例将答题卡上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修改答题时,应使用橡皮轻擦干净并不留痕迹,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二)非选择题作答:必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答题错位、答题题号顺序颠倒、超出本题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卡黑色边框线)作答,否则答案无效。

如修改答案,直接划去或擦掉废弃内容后,再进行修改。

(三)作图:须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

(四)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

(五)不得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作标记。

祝所有考生高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