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内两货车追尾,事故原因让人惊叹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10-16 09:36

近日,沪昆高速剑河往台江段老寨隧道内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所幸的是后车驾车人员系了安全带在事故中仅受轻伤。

当日15时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在沪昆高速剑河往台江方向老寨隧道内发生了交通事故,请前往处置。

在事故现场民警看见两辆货车停驶在隧道行车道上,后车驾驶室严重变形,车头损坏严重,车辆碎片散落一地。为确保现场安全,现场处置民警立即对事故路段进行交通管制,摆放警示标志,疏导过往车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同时快速对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经询问得知,前车驾驶人张某驾驶赣C籍车辆行经沪昆高速距离事故现场1公里处时车辆发生了爆胎。然而,张某将车靠边停车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救援,而是用绳子将轮胎绑住后继续驾车缓慢向前低速行驶。

当缓慢行驶至老寨隧道内时,后车驾驶人陆某未注意观察前车缓慢行驶状态,而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两车发生追尾碰撞。

为尽快恢复通行,民警组织救援和养护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施救和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将事故车辆带离高速。最后,民警依法认定,张某和陆某承担此次事故的等同责任。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这起事故再次为广大驾驶人敲响警钟,高速公路行车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行驶时保持安全车距。行驶至高速公路内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将车直接停在车道内,未开启双闪灯,未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站在行车道等待救援或者自行修车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往往也是导致二次事故发生的“元凶”。高速公路遇事故或车辆故障牢记十二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做防护、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