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院发布一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总体情况

6月1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一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行政赔偿)案件8182件,审结7427件。

一、全省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受理情况
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29件1786人,审结923件1547人。按涉及罪名数量多少来看,最多的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约占总数的33.43%,其次是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采矿罪。
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152件,审结4481件。案件主要类型依次为涉矿产资源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在审理中注重切实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科学判断因果关系,倡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刘力
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01件,审结2023件(含旧存)。案件主要集中在政策关闭、水源保护、禁捕退捕、水库移民等相关行政及行政补偿、赔偿领域,以案件审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行政审判监督作用,推动环境综合治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丽
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54件,审结623件,共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0件,审结1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重点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重点将紧密结合新国发2号文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目标,提出环境资源审判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的具体措施。

其次,全省法院将服务保障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做好当前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从严惩处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将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最后,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探索创新,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高质量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守护好贵州的绿水青山,服务保障好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