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GD03***出租车驾驶人,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3-23 07:58

近日,安顺市紫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因其他违法行为预警,需对一辆新能源出租车进行精准查控。

当驾驶人打开车窗,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执勤民警当即使用快速酒精排查棒对驾驶人进行检测,检测棒瞬间亮灯,该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引导乘客安全下车后,进一步开展核查工作。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李某某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驾驶人李某某称:“侄儿结婚,我就去喝了点土酒,觉得自己没什么事儿.....”他为自己的侥幸和疏忽付出了极大代价。

民警依法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贵州交警提示

营运车辆驾驶人承载着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更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恪守职业底线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不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也将面临法律严惩

付出沉重的职业、法律和个人代价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也呼吁市民共同监督

选择合规车辆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