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保障功能 守护贵州绿水青山

贵州广播电视台产经事业部 | 2025-08-15 14:22

8月15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宣传

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学、景观等价值,被誉为“绿色文物”“活的化石”。8月15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贵州法院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成效,同时发布贵州法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相关典型案例。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一旦破坏,其历史、文化、生态等价值将无法恢复。贵州法院落实“保护第一”工作要求,加强预防性司法保护。一是针对珍稀濒危古大树实施重点保护。安顺、铜仁等地法院针对中华古榕树名木、千年紫薇王、亚洲楠木王等发布司法保护令。二是推动古村落与古树群融合保护。盘州市法院在妥乐村设立“世界古银杏之乡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设立法官工作站,加强古银杏树群保护,服务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古茶树资源特殊保护。七星关区法院设立太极古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普安县法院设立四球古茶司法保护基地,长顺县法院设立“贵州兰泥沁高山古茶树司法保护工作站”,江口县法院发布石阡县苔茶古茶树群落司法保护令,引导公众自觉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古茶树资源。2022年以来,贵州全省法院设立古树名木保护基地6个,发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21份。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任某属、曾某军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三起典型案例。

 下一步,贵州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加大对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强化预防性保护、司法紧急救治、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传承等工作,持续提升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水平,为守护贵州绿水青山、建设美丽贵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