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证资讯丨强制披露主体2026年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分析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要求,强制披露主体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他上市公司自愿适用。为反映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水平,助力做好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分析总结430家强制披露主体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形成《强制披露主体2026年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分析报告》,由协会可持续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妙盈科技提供数据支持。
以下为报告节选,供市场各方参考。
研究对象及说明:
本报告所称“强制披露主体”是指2025年度满足指引强制披露主体条件的上市公司,包括在2025年整个报告期持续被纳入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等相关指数样本公司,以及截至2025年底,在境内发行A股或B股,同时在境外发行H股、D股等境外股本以及存托凭证(GDR)的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共430家。
本报告统计范围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以及其他包含相关关键词的报告。在不做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上述报告统称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报告所标注“年度”是指可持续信息覆盖年度,而非相关报告披露年份。
本报告数据均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统计截止时点为2026年4月30日。
截至2026年4月30日,430家强制披露主体全部完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披露率达到100%,可持续信息披露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是报告名称与编制体系更加统一。2026年,强制披露主体全部以“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作为报告名称,普遍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以及指标与目标“四要素”框架开展信息披露,报告规范性和可比性持续提升。
二是报告议题识别质量持续优化。2026年,强制披露主体对指引设置议题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部强制披露主体均开展了重要性评估,绝大多数企业已能够围绕自身经营特点开展系统化议题识别与分析,双重重要性理念已从实践探索逐步发展成为市场共识。
三是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深化。强制披露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披露率逐年提升,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开展气候相关财务影响分析、气候情景分析,披露气候转型计划、气候绩效与高管薪酬挂钩等信息,气候信息披露正从排放数据披露向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深化。
四是高质量披露将成为下一阶段关注重点。随着指引的落地实施,强制披露主体可持续信息披露逐步从是否披露向如何提升信息披露水平转变。定量信息披露、财务影响分析及目标执行跟踪等方面将更加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