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行之:坚贞不屈,出狱后继续革命
何行之,曾用名何坚白,1908年出生于浙江绍兴诸暨一户贫农家庭。1929年6月,经中共诸暨县委书记陈守清介绍,何行之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佳山村支部书记,以教师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
1931年4月,因叛徒出卖,何行之被捕入狱。在狱中,何行之坚贞不屈,继续斗争。全面抗战爆发后,何行之出狱,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在萧山、安吉一带从事抗战宣传活动。1938年2月,何行之恢复了因被捕而中断的组织关系。
第二次国共合作之后,国民党浙江省政府采纳共产党人提出的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推广“战时政治工作队”。1938年9月,浙江省政府直属战时政治工作队第一大队成立,下设3个队。11月,省政工三队从临安来到安吉,驻在梅溪镇。因政工三队没有中共党员、力量薄弱,根据浙江省委的指示,在安吉开展工作的何行之等人,加入政工三队。
随着党在政工三队影响的扩大,1938年12月初,郑至平、何行之等人召集一批党员,在安吉县青龙乡毛竹山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中共安吉县工作委员会,郑至平担任书记,何行之担任委员。这是抗战时期湖州地区较早成立的县级党组织。1939年4月,根据中共浙西特委决定,安吉县工委改建为中共安吉县委。与此同时,政工三队成立党支部,何行之担任支部书记,主要负责队内党的各项工作。
1940年初,省政工三队与政工一队合编为省政工队第一大队一队,进驻长兴。何行之随整编后的政工大队一队来到长兴工作,并在省政工一大队一队内组建党的特别支部,担任支部书记。同年4月,根据浙西特委决定,中共长兴县委在泗安长潮小学成立,何行之担任县委书记。此后,在何行之等人的努力下,长兴党组织得到较快发展,党员总数发展超过100人。
在此前后,国民党反共逆流加剧,湖州抗战形势恶化。1940年8月,中共武(康)德(清)县工作委员会遭到敌人破坏,书记谢勃被捕。为了加强对武康、德清两县抗日救亡运动的领导,浙西特委调何行之由长兴到武康工作,担任新成立的武(康)德(清)县委书记。在何行之的领导下,武康、德清等地党的工作得到恢复发展,党员人数达到215人。
1941年下半年,为了巩固吴兴等地党的工作,何行之调任吴兴县委书记。1942年2月,浙西北特委撤销。根据上级决定,湖州地区除留下少数干部坚持以外,其余干部撤往江苏太滆地区。根据此决定,吴兴县委随同撤销,何行之撤离湖州,赴苏南抗日根据地工作,担任中共锡南县工委书记兼新四军太湖游击支队政委。1945年1月,新四军苏浙军区成立后,他随部队回到湖州,再次担任武德县委书记之职。
抗日战争胜利后,新四军奉命北撤。根据上级决定,1945年10月,中共浙西工委成立,对外称“新四军浙西留守处”,何行之担任委员兼留守处副主任,留守浙西,坚持斗争。但是,新四军北撤后,国民党当局背信弃义,宣布留守人员为“匪”,对其实施“清剿”。面对严峻形势,何行之等人进行了艰苦的反“清剿”斗争。在战斗过程中,何行之等人分散突围,不久离开湖州,辗转来到苏北,找到原部队。
解放战争期间,何行之历任中共华中分局巡视组巡视员、组长,山东支前委员会前方办事处秘书主任,华东野战军前方兵站部政治部主任,豫皖苏边区第五行政区主任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何行之长期在江西工作,先后任中共江西上饶地委常委、上饶专员公署专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西省贸易部副部长兼江西省供销社主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经济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91年11月,何行之在南昌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