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太子开车”?一不小心演“砸”了!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毕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3-01-31 17:07

当下,自媒体时代
人人都可以利用手机软件录制视频
发布至网络与圈中好友进行分享
然而有的驾驶员为“哗众取宠”
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成关注点
制作短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
给社会和谐交通带来了负面影响!
以下典型案例
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1月28日11点10分许,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纳雍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热心网友举报,称有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内容涉嫌危险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一驾驶员疑似手持手机录像,让坐在副驾驶的小孩单手握住方向盘掌握方向,并配文“培养太子开车”,如此视频在网络上肆意传播,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请核查处理!

确认群众举报属实后

大队值班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并于2023年1月29日

联系上涉嫌交通违法驾驶员张某

并将其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当事人张某对自己未按操作规范

安全文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驾驶人张某交代

“我于1月28日,驾驶号牌为浙BJU9**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纳雍县沙包镇聋古大坝路段时,儿子说他想摸方向盘,我心想着是在农村公路上,过往车辆和行人也少,就任由其来操控车辆的方向盘,而自己出于贪玩的心态就一只手摸着方向盘的下端,另外一只手拿出手机拍摄此短视频,确实没有想过该视频发布至网上会产生负面影响,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向我学习......”。

民警当场对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告知其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危害

坐在值班室里的张某在民警的宣教下

郑重表态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并立即删除抖音平台发布的

存在违法驾驶行为的视频

依法处罚:

事后,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驾驶员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一旦触及违法
同样严惩不贷
切勿为了博人眼球,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网络平台是传播正能量

学习知识、分享生活经历的平台

望广大网友在刷短视频时仔细甄别

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并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别以为交警不在场

就可以侥幸违法、随意驾驶

更别低估各位热心群众的力量


驾驶员在道路上的举动

时刻影响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

蜀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摒弃交通陋习,安全驾驶

针对热心网友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

贵州交警会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不想被举报?

不想被蜀黍“请喝茶”?

“方法”只有一个

遵法守规,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