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7月起受理的贵安新区公积金业务统一按贵阳市标准执行

2020-09-18 14:04

9月17日,贵阳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发布筑公积金通字〔2020〕87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从2020年7月起受理的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业务统一按贵阳市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公开报道,9月4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予花溪管理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安分中心”牌子,全面承接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事务,标志着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全面实现同城化、一体化。

当时,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授予原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岐山管理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安分中心服务网点”牌子;授予建行、工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安分中心业务受理点”牌子,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由原来的1个扩大至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