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转弯未避让直行摩托车!碰撞瞬间,头盔“飞”了......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3-07-27 09:00

守法规,知礼让
不是一句口号
而是确保我们平安出行的“铁律”
否则
一旦罔顾安全开“冒险车”
随时都有可能会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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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7月5日,当事人陈某驾驶号牌为贵GH**2X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关兴线往关岭方向行驶。15时52分许,行驶至关窄公路1km+700m处左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由当事人吴某驾驶的号牌为贵GF**6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吴某、王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小轿车驾驶人
第一时间下车查看伤者伤情
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执勤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
伤者已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事发路段监控画面显示,吴某驾驶摩托车搭载王某正常直行而来,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岔口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随后两车发生猛烈碰撞......

从视频中可见
两车发生碰撞的瞬间
摩托车驾驶人吴某的头盔
脱离头部“飞”了出去
头盔并未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而乘车人王某未戴头盔
事发时,二人的头部
直接与地面发生撞击
造成头部受伤!

依法认定

事后,民警依法认定,驾驶人陈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至岔路口转弯时没有减速慢行,未注意观察前方来车,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最终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
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
两车相遇
应该谁让谁?谁先行?

其实,在无信号灯控制路口
每一位老司机都深谙
“转弯让直行”的行车之道
即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为什么要“转弯让直行”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交通安全无小事
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违法行为
都可能给我们带来危险
希望本期案例
能够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戴头盔的重要性

戴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减轻伤害,是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呈光滑半球状,可分散和吸收冲击力,头盔受到冲击时的变形或裂纹以及内部护垫,又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还能吸收一部分冲击力,从而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头盔相当于汽车驾乘人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只要戴了头盔就能保安全?
NO!
戴盔不系扣=安全没保障
系好头盔上的那根绳子更重要!

01.佩戴头盔时一定要系上卡扣,如果不系扣,或者系得太松,一旦受到碰撞,头盔会像上述案例中的那样轻易地弹飞出去,也就起不到保护的作用。

02.选择头盔时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太大太小都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安全头盔”是大家在日常出行时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细节关乎生命,请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并在每一次骑乘时都戴好,千万不要拿生命当儿戏!

“让”出平安
“抢”出祸端
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而不是“谁没让谁,谁要负责”
树立“正确让行”的理念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规
才是规避风险、避免事故的根本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