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工开客户车,为何开进了交警队?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4-09-11 10:26
9月7日凌晨1时30分许,田某某驾驶的贵AK1**2小型轿车行经北京西路卡点时,被贵阳交警云岩区分局民警拦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田某某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按照执法程序,民警依法对其所驾驶车辆予以暂扣。
得知要扣车,田某某连连叫苦,还向民警提出不扣车的请求,原来,田某某是一名汽修工,被查获酒驾时驾驶的是客户送修的车辆。
据田某某陈述,6日晚,自己在延安巷一朋友家聚餐喝了两瓶啤酒,晚上11点多,接到客户电话让其前往指定地点接车送往修理厂喷漆。因自觉喝得不多,且休息了两个多小时人已清醒,于是心存侥幸赶到指定地点取车后开往修理厂,没想到途中被民警查获。
经民警现场普法宣传教育,田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将自觉守法行车,不会再次发生此类情况。民警依法对违法驾驶人田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2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贵阳交警提示:不扣车、不扣人最好的方法是自觉做到遵法守规行驶,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抵制酒醉驾违法行为,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