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可以随意停车!处罚来了→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10-16 07:59
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巡逻民警在惠兴高速公路175公里500米处,发现一辆贵E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

但该车既未开启双闪警示灯,也未在后方设置三角警示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做好后方安全防护后,民警迅速上前了解查看情况。当民警询问为何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又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时,驾驶人笑着说:“我停下来喝点水 马上就走”。
驾驶人的这一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对其他车辆和乘客构成严重威胁。民警随即让驾驶人开车到前方的巴铃收费站接受教育与处罚。

民警对驾驶人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不仅违法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发生紧急状况需要停车也必须规范做好安全防护警示。随后,民警对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唐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坚决不会再犯。

贵州交警提示
应急车道不是“停车区”“休息地”
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是违法行为
如需休整
请到前方服务区停车区
或者就近驶出收费站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