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丨遵义这5家场所存在火灾隐患被查处!

2022-08-11 08:52

遵义这5家场所存在火灾隐患被查处!

为进一步推动火灾隐患曝光常态化,警示督促一批企业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遵义消防持续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严查消防安全隐患,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吸取教训,主动查改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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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赤水市布尔餐饮服务店(赤水市人民街太平东路5A幢1-1门市及二层2-1商业用房)

隐患点:该餐饮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整改情况: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督员立即与该场所负责人沟通,普及相关法规政策告知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赤水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餐饮店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

曝光场所名称: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彼岸云端商务休闲会所道真上坝乡民顺社区金瑞中心城1栋  

隐患点:该场所负责人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一旦因电线短路或遗留火种引发火灾,杂物燃烧后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危害群众生命安全。

整改情况:道真自治县彼岸云端商务休闲会所进行立案处罚,鉴于该场所负责人整改态度积极,改正违法行为迅速,主动规范场所的管理,对该场所处罚款人民币100元

曝光场所名称:仁怀市中茅快线中枢隧道

患 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一旦隧道内发生汽车火灾事故,无法第一时间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整改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函告交通路政部门督促整改。

曝光场所名称:遵义市凤冈县天利人和小区1期

隐患点:部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监督员1号楼顶层最不利点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测试,喷淋泵未启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凤冈县闽黔凤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曝光场所名称:遵义市湄潭县湄潭大酒店

患 点:该酒店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对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和消防自动灭火设施等设备操作不熟练,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整改情况: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湄潭大队对该场所处2000元整的处罚,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根据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